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芜自然资规(弋)挂告字[(略)](略)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工业用地(“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以及控制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出让面积(㎡)(CGCS(略)中央子午线(略).5°) | 不动产单元码 | 土地用途 | 产业分类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出让 年限 | 规划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建设 周期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设施比例 |
1 | 弋(略) | 弋江区长江南路以东、凤凰山路以北 | (略).(略) | (略)GB(略)W(略) | 工业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略) | 使用年限至(略)年7月(略)日止 | ≥1.5 | ≥(略)% | 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略)% | (略).(略) | (略) | (略)个月 | 该宗地为皖江智造科技园二期项目,规划指标与相邻宗地弋(略)皖江智造科技园一期项目中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标注的地块统筹平衡,其他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出让宗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增加值能耗)与相邻宗地弋(略)皖江智造科技园一期项目中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标注的地块平衡计算。
2、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标准:(略)
3、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环境准入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及时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
4、竞得人需先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再与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用地履约监管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出让文本,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件及附件材料。
5、竞得人确需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竞得土地后应向芜湖市弋江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就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申报要求、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http:(略)
五、申请人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并取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资格(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数字证书及入库流程请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六、申请人可于(略)年9月5日至(略)年(略)月9日(略):(略)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弋江分局将在(略)年(略)月9日(略):(略)
七、挂牌时间定于:(略)
网上交易成交后,竞得人可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持竞得入选人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到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弋江分局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加价幅度均为(略)万元的整数倍。
(三)建设周期:(略)
(四)签订出让合同和支付土地出让金:(略)
(五)土地交付状况:(略)
(六)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略)
(七)竞得人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八)其他事项详见《芜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国土竞价系统手册》和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