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法作出((略))鄂(略)执(略)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对“恒达沥青(略)”轮进行公开变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变卖标的“恒达沥青(略)”轮相关参数如下:
船型:(略)
二、变卖方式
本次变卖采用网络电子竞价方式进行,由竞买人登陆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出价竞买,该平台网址:(略)
三、变卖时间
本院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略)小时竞价倒计时;(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结束。
若(略)天变卖期内无人报名出价,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四、竞买人条件:(略)
五、竞价规则:(略)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即:(略)
此次变卖期内未有竞买人出价的,已缴纳的竞买预交款将在变卖期结束后(略)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详见该轮变卖须知)
六、咨询、看样的 时间与方式:(略)
七、变卖船舶以现状为准,不包含相关证书资料,本院未持有本标的物相关证书资料,本院不承担变卖船舶瑕疵担保责任。本标的物尚余燃油若干(油品类型和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变卖船舶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对变卖船舶能否办理船检、过户、登记入籍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有意竞买者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的认可,责任自负。
九、变卖船舶过户登记手续由竞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到船舶登记部门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十、本标的物竞得后,在停泊地点以实物现状交付。所剩燃料油以市价结算,并由竞得人在拍卖价款之外另行支付。如需移泊,请竞得人务必先行至主管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拍结束后,本院将根据拍卖结果生成《成交确认书》。
十二、凡与变卖船舶有关人员(包括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略)
淘宝网技术支持电话:(略)
武汉海事法院
(略)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