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实验室录播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号,金鹰汉中新城(略)楼E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教师摄像机、学生摄像机、拾音麦克风、课件录制终端、录制软件、系统对接及网络调试。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须具备下列通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略)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略)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略)
(7)提供法人授权书;
(8)磋商响应函。
2、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3、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期限:(略)
4、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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