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供应商具有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磋商、投标、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7.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