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职工工作照拍摄制作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从(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略)号,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招标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9月(略)日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项目名称 |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职工工作照拍摄制作采购项目(三次) |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预算 | 备注说明(服务需求等) |
1 |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职工工作照拍摄制作采购项目(三次) | 1 | 详见磋商文件 | (略)元 | 无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合一证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之外的供应商;
(七)近五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八)不同潜在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略)
1.邮件名称:(略)
2.每包投标材料放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名:(略)
注:(略)
时间:(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网站上发布。
2、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文章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