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检查委托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仁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黄金坝路5号2楼西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对支队本级及大队级各单位(略)年1月1日-(略)年5月1日年度以来工程建设(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及与工程建设实施有关的货物(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服务(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包含5万元以上的零星维修工程开展委托项目检查的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内容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7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略)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3、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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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