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山海关技术中心(略)年海关仪器设备购置专项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电子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1 | 1 | 冷冻离心机 | 1 | (略),(略) |
2 | 全自动电位滴定仪 | 1 | (略),(略) |
3 | 防爆冰箱 | 2 | (略),(略) |
合计 | 4 | (略),(略) |
包组号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2 | 1 | 安规综合分析测试仪 | 1 | (略),(略) |
2 | 喷雾剂燃烧热试验仪 | 1 | (略),(略) |
3 | 自动快速平衡闭杯闪点测定仪 | 1 | (略),(略) |
合计 | 3 | (略),(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所有采购产品均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所有采购产品均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各采购包均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企业(不含事业单位)制造,即全部货物由上述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投标人主体类型作任何限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满足本项资格要求。投标人未按下列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认定。
①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投标文件格式),并按照格式完整、准确地填写所投采购包对应的全部标的名称、制造商名称以及制造商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及划型规模。(注:(略)
②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略)-2)。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如果内容不全或者附件请点击网址查看:
http:(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