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4)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工作任务
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以国家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陆海生态廊道贯通、生物多样性提升和生态安全维护等目标,通过系统性修复海岸带生态系统,增强区域防灾减灾韧性,同步提升滨海湿地碳汇功能,助力国家"双碳"战略实施,同时为保障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本项目将全过程造价咨询纳入核心管理环节,构建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成本管控体系。
在决策阶段,造价咨询团队将参与生态修复方案比选,开展投资估算审核与经济性论证,确保修复措施与造价目标协同优化。设计阶段重点实施限额设计管控。招投标阶段将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结合红海滩修复、潮沟疏通等特色工艺制定成本管控要点。施工阶段依托动态造价监测系统,对互花米草治理、鸟类栖息地构建等专项工程实施进度款审核与变更签证管理,防范超额支付风险。竣工阶段通过生态修复工程量复核与碳汇增量评估,出具竣工结算报告。
?二、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渤海北部、辽河入海口的盘锦市,包括辽河口西岸滨海湿地、辽河口北岸湿地和辽河口东岸滨海湿地三个区域,整个项目区属于国家“双重规划”中的黄渤海综合整治区。盘锦市位于辽东湾北部、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东、东北邻鞍山市辖区,东南隔大辽河与营口市相望,西、西北邻锦州市辖区,南临渤海辽东湾。
?三、工作内容
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贯穿项目全流程,强调动态控制、技术经济结合及合同管理,旨在实现投资精准控制和效益最大化。包括招标控制价、工程概算审核、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和结算审核。
3.1 工程概算审核:(略)
3.2 编制工程量清单:(略)
3.3 招标控制价编制:(略)
3.4 工程结算审核:(略)
3.5 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略)
3.6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结算报告书;
3.7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四、工作要求
4.1 技术要求;
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均须执行国家及行业协会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办法,以及财政部门等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在执业时须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实事求是”原则。
4.1.1.全专业预算清单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竣工阶段的结算审核等。
4.1.2.招标过程中的清单答疑。
4.1.3.对甲方的招标提供成本技术支持,对报价清单进行分析。
4.1.4.对设计和现场变更等情况及时进行造价核算。
4.1.5.对设计图纸的方案对比提供相应的成本对比。
4.1.6.对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图纸深度及提出成本优化建议。
4.1.7.参加项目部现场必要的会议,协调各方造价争议,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支持。
4.1.8.隐蔽工程隐蔽前的现场计量工作。
4.1.9.施工过程需按月度或施工节点拍摄各专业形象进度影像资料
4.1.(略).变更签证需拍摄施工前后影像资料。
4.1.(略).竣工图与现场一致性审核。
4.1.(略).配合审计工作。
4.1.(略)不得将受托业务转给其他中介机构,如发现存在外委情形,投标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4.1.(略)投标单位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2 人员要求;
4.2.1 项目团队须配备(略)名(含)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4.2.2专业造价人员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1)熟练掌握建筑工程预算软件、工程量计算软件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的使用;
(2)掌握辽宁省现行建筑行业工程预算定额及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熟悉建筑工程造价指标;
(4)了解各种建筑材料市场价格;
4.2.3 其他要求
(1)接受任务后服从招标人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状况;
(2)需要实地勘察和测量的项目须踏勘现场并进行实地测量;
(3)提交工作成果文件需要装订成册,并且完整、规范、美观,符合招标人管理需要;
(4)需要提交工程量计算式的项目,电子或手工文档均需清晰、有序;
(5)任务完成后需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6)规避与甲方其它供应商的利益关联;
?五、项目成果及验收要求
5.1 项目成果:(略)
5.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关于工程造价咨询及结算等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有关的文件规定。主要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略)号);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略));
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审规程(CECAGC-6-(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TB(略)-(略));
《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略)](略)号);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略)](略)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略)号令);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略)-(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略));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略)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略)-(略);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略)-(略);
?六、商务要求
6.1 服务期限:(略)
6.2合同形式:(略)
6.3付款方式及条件:(略)
(2)根据施工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施工进度达到(略)%支付合同额的(略)%,施工进度达到(略)%,支付合同额的(略)%,施工进度达到(略)%支付合同额的(略)%;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略)日内支付合同额的(略)%;
6.4服务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工作任务
本项目通过实施辽河口西岸滨海湿地修复工程、辽河口东岸滨海湿地修复工程、辽河口北岸湿地修复工程,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略).(略) ha,滨海湿地整治修复面积(略).(略) ha,岸线整治修复长度7.(略) km,其中形成生态恢复岸线长度3.(略) km。通过退养还湿(略).(略) ha,微地形改造与生境营造(略).(略) ha,潮沟水系疏通(略).(略) ha,盐地碱蓬恢复(略).(略) ha,芦苇种植(略).(略) ha,盐沼植被自然保育(略).(略) ha,底栖生物修复(略).(略) ha,解决修复区存在的滨海湿地整体性、完整性及生态系统功能受损、潮沟连通性不足等问题,使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针对上述内容开展项目修复效果评估。
★二、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渤海北部、辽河入海口的盘锦市,属于国家“双重规划”中的黄渤海综合整治区。项目地点主要布局在辽河口西岸滨海湿地、辽河口东岸滨海湿地、辽河口北岸湿地。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
本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服务范围覆盖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部修复内容,包括辽河口西岸、东岸、北岸3大湿地修复工程及监测评估与长效管护能力建设,评估对象为工程实施后生态系统功能、生物多样性、碳汇能力、防灾减灾能力等核心目标的达成情况。
(二)评估基础准备
1.本底数据梳理:(略)
2.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略)
(1)定量指标:(略)
(2)定性指标:(略)
(三)分阶段效果评估
1.中期评估:
评估内容:(略)
评估方法:(略)
2.竣工验收评估:
(1)核心评估维度:
生态系统完整性:(略)
生物多样性提升:(略)
碳汇能力提升:(略)
工程有效性:(略)
社会满意度:(略)
3.长效目标预判评估:(略)
(四)评估报告编制与论证
报告编制:(略)
评估背景与范围、评估指标与方法、工程实施概况、修复效果分析(定量+定性)、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长效管护建议;
关键附件:(略)
专家论证配合:(略)
★四、工作要求
(一)成果交付要求
1.中期评估成果:(略)
2.竣工验收评估成果
《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修复效果评估总报告》(纸质版(略)份+电子版1份);
评估过程性资料(现场核验记录、专家论证意见、数据计算台账,电子版1份);
可视化成果(修复前后对比图、生态指标变化曲线图、评估指标达成情况雷达图)。
(二)质量要求
评估指标覆盖项目实施方案所有可量化目标,数据引用需标注来源(跟踪监测报告、工程验收记录、本底调查数据),数据真实性可追溯;
评估方法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评估结论需明确“达标/未达标”,未达标指标需分析原因(如自然因素、工程措施不足)并提出可操作的改进建议;
配合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的评估成果核查,提供必要的技术说明。
★五、项目成果及验收要求
1.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方案(需通过专家评审);
2.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3.现场影像资料。
说明:(略)
?★六、商务要求
6.1 服务期限:(略)
6.2 合同形式:(略)
6.3付款方式及条件:(略)
(2)成果报告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略)日内付合同额的(略)%;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略)日内支付合同额的(略)%;
6.4服务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工作任务
为了全面、科学、系统地分析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情况,合理评价修复措施的有效性和生态修复效果,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选择在滨海湿地和河口区开展针对性的修复前、中、后跟踪监测工作。具体监测内容分为滨海湿地生态监测与河口生态监测。
★二、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渤海北部、辽河入海口的盘锦市,属于国家“双重规划”中的黄渤海综合整治区。项目地点主要布局在辽河口西岸滨海湿地、辽河口东岸滨海湿地、辽河口北岸湿地。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
本项目跟踪监测服务范围需覆盖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部实施区域,具体包括:
1.辽河口西岸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区;
2.辽河口东岸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区;
3.辽河口北岸湿地修复工程区。
(二)基础监测体系搭建
1.监测指标体系建立:(略)
(1)植被监测:(略)
(2)环境要素监测:(略)
(3)生物群落监测:(略)
(4)碳汇监测:(略)
(5)工程效果辅助监测:(略)
2.监测点位布设:(略)
植被/生物群落监测:(略)
水质/沉积物监测:(略)
斑海豹生境监测:(略)
碳汇监测:(略)
(三)常态化跟踪监测实施
1.监测频次与周期
项目实施期内,按以下频次开展监测:
(1)月度监测:(略)
(2)季度监测:(略)
(3)半年度监测:(略)
(4)年度监测:(略)
2.监测方法执行
(1)现场监测:(略)
(2)实验室分析:(略)
(3)遥感监测:(略)
(四)监测数据管理与动态反馈
1.数据记录与存储:(略)
2.动态分析与预警:(略)
(1)植被成活率<(略)%或枯萎面积>(略)ha;
(2)底栖生物密度较上月下降>(略)%;
(3)斑海豹栖息区域出现人为干扰。
★四、工作要求
(一)成果交付要求
1.阶段性成果
月度监测报告:(略)
季度监测报告:(略)
年度监测报告:(略)
2.最终成果:
项目跟踪监测总报告(含3年监测数据汇总、关键指标变化分析、监测结论与建议);
监测数据库(含原始数据、分析报告、影像资料,格式为Excel、PDF、GIS矢量文件);
监测点位分布图、植被变化遥感图、生物群落变化统计图等图件。
(二)质量要求
监测数据准确率≥(略)%,采样点位偏差≤5m,实验室分析误差符合《海洋监测规范》GB(略)要求;
报告内容需数据详实、逻辑清晰,引用标准与项目实施方案一致,结论需结合项目修复目标可验证;
配合项目组织实施单位(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开展中期考核、竣工验收的监测数据核查,提供必要的现场核验支持。
★五、项目成果及验收要求
1.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跟踪监测方案(需通过专家评审);
2.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跟踪监测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
3.现场影像资料。
说明:(略)
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站位数据、测量数据、现场照片视频、无人机原始照片、正射影像、全景影像等上述报告需提供电子版各1份(矢量格式:(略)
★六、商务要求
6.1 服务期限:(略)
6.2 合同形式:(略)
6.3 付款方式及条件:(略)
(1)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合同额的(略)%。
(2)成果报告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略)日内付合同额的(略)%;
(3)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略)日内支付合同额的(略)%;6.4 服务地点:(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各包组兼投兼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