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1-2尾留区域地基处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略)
1.2招标人:(略)
1.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略)
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略)
招标范围:(略)
2.3服务期限:(略)
2.4质量要求:(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内容。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
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
4.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4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略)
5.2投标人应于(略)年9月(略)日(略):(略)
5.3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在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路(略)号宁波港大厦(略)楼开评标室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
1.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工具端—进入项目—开标—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如超时未确认,视作投标人已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
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中标单位须在明确中标后、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缴入平台制定的集团账户(在“投标管家”工具中查看),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或平台公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官网阳光工程基层专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商务联系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 咨询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