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合规资告字[(略)](略)号)
合规资告字[(略)](略)号(略)/(略)/(略)
经合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HC(略)-(略)-1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三汇镇 |
年限: | (略)年 | 容积率: | 1<并且≤2.5 | 建筑密度(%): | ≤(略) |
绿化率(%): | (略)≤ | 建筑限高(米): | ≤(略) |
主要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略) |
投资强度: | | 保证金: | (略)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B(略) |
起始价: | (略).(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略)万元 |
1、该宗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1<容积率≤2.5,总计容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其中,(略)平方米≤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2、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合川规资条件〔(略)〕(略)号)执行。3、该宗地经渝府地〔(略)〕(略)号批准征收,指标来源为增加挂钩指标,根据《重庆市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环节使用地票有关事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略)〕(略)号)规定,该宗地在招拍挂出让环节不需补充使用地票。4、该宗土地成交后,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成交价款的(略)%,剩余土地价款应在(略)年(略)月(略)日之前缴清。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合同定金。5、交地时间为缴清成交价款后(略)个月内交地,竞得人须自交地之日起(略)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略)个月内竣工。6、该宗地出让起始价为(略).(略)万元(土地单价(略)元/平方米),竞价增幅为(略)元/平方米。7、地块内如涉及地下文物保护,所需费用及办理手续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基本建设前请与有考古发掘资质的单位联系,对用地范围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地下文物具有不可预见性,若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现场,及时向区文化旅游委报告。 8、该宗地范围内涉及占用林地,竞得人在宗地动工开发建设之前自行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 9、竞得人必须按环保部门要求完成环保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略)、竞买须知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06日至(略)年(略)月25日到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年(略)月06日至(略)年(略)月25日到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25日16时(略)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略)月25日 (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年(略)月26日 (略)时(略)分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重庆市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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