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采购计划备案号:(略)
3、项目名称:(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略)
6、最高限价:(略)
7、采购需求:
对长阳主城区污水厂处理设备及厂外污水泵站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新增智慧污水综合管控平台设备等。
8、合同履行期限:(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略)、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略)
(略)、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略)
(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略)
(略)、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扫描件)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4.投标人拟派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证书上记载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5.投标人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略)
4、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略)
2、截止时间:(略)
3、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4、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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