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宜宾金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金科集美江山”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项目位于宜宾市翠屏区学院路,四至范围:(略)
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略)
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略)平方米。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其中:(略)
本项目建筑密度为(略).(略)%;容积率为2.5,绿地率为(略).(略)%。
本项目规划配备的地下机动车停放位总计(略)辆,其中:(略)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略)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禁止参加本次招标的情况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略)年9月9日至(略)年9月(略)日,工作时间9:(略)
(二)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盖章)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略)
(二)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间前三日下午(略):(略)
交款方式:(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七、投标保证金退还
1.中标人的投标人,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单位可直接于(略)年9月9日至(略)年9月(略)日工作时间9:(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均不退)。
九、投标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西路8号1栋(略)层(略)号,投标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下午(略)时(略)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惠畅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略)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招标人:(略)
(略)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