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运物贸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漳州市芗城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漳州市龙文长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漳州公司)委托,采用密封报价的方式,公开询价(略)辆机动车电池报废回收事宜,欢迎合格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询价标的物概况: 合同包 | 车属单位 | 标的物 | 数量 | 动力电池度数(Kwh/辆) | 车身重量 (kg/辆) | 扣除动力电池剩余车重(Kg) | 1 | 漳州公司 | 福达牌FZ(略)UFBEV车型 | (略) | (略).5 | / | / | 福达牌FZ(略)UFBEV车型 | (略) | (略).5 | / | / |
具体参数详见标的物清单。 (具体参数详见标的物清单。 (二)比选标的物底价:(略) (三)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企业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诉讼和不良信誉记录。每个报价人只能授权1名代表负责本次报价事宜。 2、企业应有动力电池处置资质或直接与有动力电池处置资质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或有动力电池处置资质的企业给予的授权书。 3、参与比选的省外企业,需满足相应资质条件外还应在福建省内设有办事机构。 (四)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资料: 1、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2、报名资料:(略) 3、报名费(略)元/单位。报名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略) 纳税人识别号:(略) 地址,电话:(略) 开户行及账号:(略) 汇款凭证请截图发送至邮箱(略)@qq.com。报名材料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五)报价方式: 采用密封报价方式,以综合报价最高者中选。若出现第一中选人弃选,将没收报价保证金,并对该标的予以流标处理;若出现最高报价为2人及以上时,由此相同最高报价者在此报价基础上继续报价,直到竞出最高报价者为1人时当选。如询价报名人数为1名时,转为谈判方式。 (六)报价保证金: 该保证金为(略)元/单位,报名人以对公转账的方式于通知时间前缴纳至我司报名费缴纳账户。 报价人未缴纳该保证金,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比选结束后,未中选报价人的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支付完所有标的物的报废回收款项,并扣除招标代理费后全额无息退还。若中选单位拒绝履行本次中选事项,我司有权全额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七)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为中标总金额的1.5%且不低于(略)元,由中标单位承担。该费用从中选单位缴纳的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八)报价比选时间及地点: 报价比选时间将以电话、微信或者邮箱方式通知报名单位。 报价人应在通知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至福建省闽运物贸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为:(略) 详情请咨询:(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