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略)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略)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略)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 [if gte mso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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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拟派本项目经理须具备:(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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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勘察现场
招标人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组织现场踏勘,请投标人自带卷尺,提前(略)分钟到场。现场踏勘联系人:(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略)
2.资金来源:(略)
3.标段(包别)划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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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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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谈判注意事项
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本招标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