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福州市图书馆拟就“阅读红色经典 传承抗战丰碑——福州市直机关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略)周年阅读推广活动”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略)
二、活动时间:(略)
三、活动地点:(略)
四、项目内容:(略)
五、验收及付款方式:(略)
1.本次活动结束后将由项目工作小组进行项目评审,并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采购公告涉及内容进行验收。
2.执行单位需在验收时根据物料使用情况,制作验收表格并附上物料照片,包括前期准备、具体执行、后期宣传等内容。
3.项目完成后,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成交供应商提交正式税务发票,采购方在财政指标到位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略)%的款项。
六、响应人资质要求
1.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略)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七、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材料格式自拟,必须全部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明细表;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服务承诺书。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权利与义务
(1)采购人需向成交人提供活动的所有相关信息;例如活动所需的相关背景资料以及宣传活动的目标、受众群体等;
(2)采购人负责向成交人提供所有宣传品制作的指导性要求;
(3)采购人负责向成交人提供采购人活动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4)采购人指定专人负责确认成交人拟定的设计效果图、活动策划方案、场地布置、物料制作规格和材质等,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的建议及意见,成交人应当采纳并及时进行修改;
(5)采购人如指定成交人执行协议外任何附加项目,应事先向成交人提供尽可能详尽的背景资料以及明确的实施目的。附加项目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成交人开始执行该附加项目。
2.成交人权利与义务
(1)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本次活动计划和时间安排,提供活动的创意策划(设计)方案,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后续修改与更新,以及对所提供的创意策划的合法性负责;
(2)成交人负责提供该活动相关的画面设计、宣传文案、宣传规划等,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
(3)成交人负责实施本次活动所需的宣传配合工作,以及所有宣传活动的效果跟踪和反馈;
(4)成交人负责实施经采购人确认后的现场布置、启动仪式、内容执行以及本公告附件中提及的全部活动项目;
(5)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负责活动执行过程中的一切安全,因成交人原因在施工、活动举行、撤场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6)成交人对存放现场的物料等自行派人保管看守,采购人无保管义务;
(7)成交人在活动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总结报告与相关图文资料;
(8)活动完全结束后,成交人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将现场物料在规定时间内撤离完毕,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秩序的,则采购人有权采取任何清场措施并不支付任何赔偿。
九、响应文件递交
1.项目以(略)万元为最高限价,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人。
2.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可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响应人应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响应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
5.唱价时间及地点:(略)
福州市图书馆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