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网拍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变卖公告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略)
评估价:(略)
二、竞买人条件:(略)
特别提醒:(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略)](略)号)之规定,竞买人竞买成功后,应当按照法院要求提交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之前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略)天,如有竞买人在(略)天变卖期开始后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在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略)小时竞价程序;(略)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与变卖价全款等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标的物现状:(略)
五、权属异议:(略)
六、过户及费用负担:(略)
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参加竞买主体:(略)
八、变卖预缴款及余款支付:(略)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
特别提醒:(略)
九、购买资格的审核:(略)
十、成交确认公示:(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变卖须知与变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院咨询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