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年度宁洛高速漯河至周口(豫皖界)段路面专项养护工程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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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ZKGC-(略)-(略)-(略) | 交易分类: | 交通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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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 周口市交通局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杨万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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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略)-(略) |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 | 周口市大庆路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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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度宁洛高速漯河至周口(豫皖界)段路面专项养护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年度宁洛高速漯河至周口(豫皖界)段路面专项养护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漯周阜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略)
2.2建设规模:(略)
2.3总投资:(略)
2.4设计服务期限:(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略)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投资不低于本项目的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高速公路路面专项养护工程或含路面的新建高速公路工程)。
3.2 投标单位所需资质在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只能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略)年9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略)六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略)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