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硖石街道南漾等四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丰安置点地质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硖石街道南漾等四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丰安置点地质勘察,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硖石街道永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为:(略)
2.3概算投资:(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提供进浙施工备案相关证明资料;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具体要求详《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略) 年
9 月 9 日至(略)年 9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小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东路(略)号硖石街道办事处(略)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送到后立即离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https:(略)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硖石街道永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
地 址:海宁市长丰路(略)号保安大厦(略)层
邮 编:(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 系 人: 金女士
电 话:(略)-
电 话:(略)-(略)
(略)年 9 月 9 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
4
|
进浙备案相关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供进浙施工备案相关证明资料,提供复印件
|
5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6
|
其他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