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医院消毒机一批设备采购比选邀请公告
四川循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合江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合江县人民医院消毒机一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比选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合江县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基础设施配置,提升临床诊疗、感染控制及患者护理服务能力,满足日常诊疗活动中消毒灭菌、对症治疗及精准诊断的核心需求,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医院拟采购一批关键医疗设备。
四、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略),(略).(略)元(大写:(略)
五、合格比选申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7.2.本项目中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消毒产品的(含配置清单中独立的消毒产品),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比选。
六、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本项目比选文件资料费:(略)
比选申请人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须出示:(略)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略)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八、比选地点:(略)
九、本比选邀请将在合江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s:(略)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