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出租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成交后不因出租标的面积及停车位数量误差调整租金。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土地权利人及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本次出租标的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青达门矿区流域碳中和驿站项目(响沙湾停车场及充电设备),停车场总车位数为 (略) 个(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后续出租方将按照新能源充电桩数量不低于总车位数 (略)% 的标准新建新能源充电桩,新能源充电桩将分批次推进安装工作,整体完工时间定于 (略) 年 6 月。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禁止经营、开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和行为,不可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伤亡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因违反约定造成出租方相关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本次出租标的涉及的标的面积、土地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本次出租的房产、土地、附属构筑物成交后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而发生变化。 5、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