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略)年度双环氧无缝钢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华润兴光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略)
最高投标限价:(略)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交货地点:(略)
供货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2 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具有被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略)
4.2 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
4.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 特别说明:(略)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略)
5.2 交纳方式:(略)
5.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2)电子保函:(略)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从其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 系统自动跳转生成的收款账号。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城投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略)号6楼(略)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收。
6.2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开标地点为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监管单位:(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