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邹城市乐山郡小区(略)-1-(略)号的公告
邹城市人民法院将于(略)年9月(略)日(略)时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止(延时除外)在邹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略)
一、拍卖标的:(略)
起拍价:(略)
拍卖标的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及其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依附于拍卖标的的装饰装修和配套设施。不包含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一)拍卖标的实物状况
序号 | 拍卖标的 | 层数 | 建筑面积(㎡) | 结构 | 实物状况 |
5 | 邹城市乐山郡小区(略)-1-(略)号 | 4/5 | (略).(略)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外墙下部贴墙砖上部真石漆饰面,入户设防盗门,客厅、卧室为瓷砖地面,墙面贴壁布,顶棚为造型吊顶、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为瓷砖地面,墙面贴墙砖,顶棚为集成吊顶。 |
经实地查勘拍卖标的分摊的的土地无明显高低落差,周边建筑无明显不均匀沉降,故其地基承载力视为良好,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宗地开发程度为七通一平。
(二)拍卖标的权益状况
拍卖标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鲁((略))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权利人为邹城市创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略)平方米(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略)年3月(略)日起至(略)年3月(略)日止;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期限为(略)年3月(略)日起至(略)年3月(略)日止;《鲁((略))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权利人为邹城市创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略)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略)年5月(略)日起至(略)年5月(略)日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号),用地单位为邹城市创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位置为(略)国道东、成功路北、平安路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略)号),用地单位为邹城市创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位置为平安路南、大胡中街西、成功路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建设单位为邹城市创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地上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号),建设单位为邹城市创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规模为地上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略)号),建设单位为邹城市创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规模(略).2平方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略)号),建设单位为邹城市创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规模(略).(略)平方米。《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编号为邹房开预字【(略)】第(略)号、邹房开预字【(略)】第(略)号、邹房开预字【(略)】第(略)号、邹房开预字【(略)】第(略)号),房屋预销售单位:(略)
(三)拍卖标的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
(1)方位及临街(路)状况:(略)
(2)与重要场所的距离:(略)
(3)朝向:(略)
2.交通状况
(1)道路及交通便利程度:(略)
(2)公交状况:(略)
(3)对外交通状况:(略)
(4)停车方便程度:(略)
(5)交通管制情况:(略)
3.环境状况
(1)自然环境:(略)
(2)人文环境:(略)
4.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1)基础设施:(略)
(2)公共服务设施状况:(略)
二、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略)
看样时间:(略)
看样集中地点:(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相应职能部门(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了解咨询;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票据等资料。
2.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六、其他相关条件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2.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确认拍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至相关单位查询。
拍卖标的所涉及的物业费、水、电等有关未清偿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自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竞拍人为自然人的,竞拍人家庭或个人应符合标的所在地城市限购政策,并在竞拍前向标的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核实后参与竞拍,对于不符合限购政策仍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应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略)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略)年(略)月3日(略)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帐联用途栏注明“((略))鲁(略)执恢(略)号邹城市乐山郡小区(略)-1-(略)号的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略)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略)
十三、依照法释〔(略)〕(略)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温馨提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略)
山东司辅客服电话:(略)
邹城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