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略))粤(略)执恢(略)号
一、执行依据、执行法院
执行依据:(略)
执行法院:(略)
二、标的物概况及拍卖标的
企业名称:(略)
住所:(略)
企业类型:(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注册资本:(略)
成立日期:(略)
拍卖标的:(略)
标的物详细概况及相关情况资料,请查阅附件
三、本场拍卖的网络平台及拍卖时间
网络平台:(略)
拍卖时间:(略)
认为拍卖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认为对拍卖股权享有足以对抗执行的实体权利的,应在开拍前十五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或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向本院立案庭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并及时通知周书记员,联系电话:(略)
四、拍卖主要条件
(一)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拍卖房产:
1.本院;
2.本院司法辅拍机构;
3.第1至2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4.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
(二)拍卖税费负担
本场拍卖的成交价格是原产权人珠海市裕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净得款金额。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依法需要交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负责交纳、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股权的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三)起拍价、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
经评估机构评估,本院确定本次拍卖的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略)元,每一次出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略)元。
(四)保证金
参加本次拍卖需要依据网络平台指示交纳保证金为人民币(略)元。
(五)优先购买权人
目前已知对本拍卖股权有优先购买权有0人。
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拍卖余款的交纳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自动充抵价款。拍卖余款,竞买人应在(略)年(略)月(略)日前汇入本院如下账号:(略)
买受人交清余款后,应及时与辅拍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略)
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不予退还保证金,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七)成交裁定
确认买受人按期交清拍卖余款,经本院审核买受人具备购买资格且无撤销拍卖事由的,本院将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拍卖成交。拍卖股权所有权自该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自行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八)交付
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本院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负责将拍卖股权移交给买受人。
五、咨询、看样时间、方式
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股权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股权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咨询电话:(略)
淘宝拍卖(全国)竞拍流程/保证金缴纳咨询电话:(略)
六、其他
(一)竞买人可能的资金保障
部分银行向本院表示愿为拍卖提供贷款。详细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二)竞买人应当阅读竞买须知
参加竞买须遵守《竞买须知》(详见拍卖网络页面)。《竞买须知》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三)违规举报监督电话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略)
附件:
1、企业信息查询反馈;
2、评估报告;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