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鲁军与被执行人徐俊明股权转让一案中,将于(略)年(略)月5日(略)时起至(略)年(略)月6日(略)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徐俊明名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博峰街街道天池街(略)号房产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略)
评估价:(略)
保证金:(略)
瑕疵告知:(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略)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需向林权登记部门或林权管理部门详细咨询房产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中产生的过户费和税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各自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人民法院:(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