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李家洋区块过渡性利用场地平整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略)
2.2招标范围:(略)
2.3服务期限:(略)
2.4质量要求:(略)
2.5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2.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3.4.1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资格审查:(略)
3.6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略)@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略)年9月5日9:(略)至(略)年9月(略)日(略):(略)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
4.3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4特别说明:(略)
5.保证金
5.1 金额:(略)4万元整;
5.2 交纳方式:(略)
5.3 交纳要求:(略)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2)电子保函:(略)
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年9月(略)日(略)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略)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略)
6.4投标文件解密:(略)
7.监管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略)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