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年度保洁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1. 招标条件
(略)-(略)年度保洁设备维保服务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略)
2.2 项目实施地点:(略)
2.3 服务期限:(略)
2.4 质量要求:(略)
2.5 标段划分:(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8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略)
4.2采购文件费用 0 元。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略)元系统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4.4特别说明:(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元整
5.2交纳方式:(略)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略)
(2)电子保函:(略)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略)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电子保函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如采用电子保函的,电子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9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略)
6.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6.3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http:(略)
6.4投标文件解密:(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略)
9.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