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所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标段蓝山县所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项目已由蓝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蓝发改投((略))(略)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配套和争取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蓝山县所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富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标段名称:蓝山县所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州市蓝山县。
2.3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是在所城镇各村庄新建建设集中式(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 9 处,总处理规模为(略)m3/d,配套主管网 (略)m,接户管 (略)m,检查井 (略) 座,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四格净化池 (略) 套,三格化粪池 (略) 套。本次招标控制价为(略).(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略).(略)万元,设计费(略).(略)万元,预备费(略).(略)万元);
2.4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服务 。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
2.7计划工期:(略) 日历天。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应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深度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9其他:(略)保修要求:(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 专业/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 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略)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专业名称)专业 /(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和级别)和/专业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t(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略)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7.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7.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7.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5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
? 要 求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投标截止之日起前(略)天内,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类或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类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总承包业绩。
3.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
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3.(略) 其他要求:(1)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按《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略)】(略)号)规定。注:(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网址:/)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略))。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略)(略)5年8 月(略)日9 时(略) 分。请投标人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6.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6.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略)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6.4 开标注意事项:(略)
6.5 投标保证金金额:(略)
(1)现金:(略)
(2)保函:(略)
7. 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蓝山县分局,电话:(略)-(略)。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