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2、采购范围:(略)
3、服务期限:(略)
4、质量要求:(略)
5、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免税政策支持不需要缴纳或达不到起征点的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要求,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略)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作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其他说明:(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略)
4.售价:(略)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3.供应商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略)
十一、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箱:(略)
发 布 人:(略)
发布时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