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邀请具备合法资质的单位参加眉山市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以公告形式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本项目预算金额:(略)
服务期限:(略)
服务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参加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或服务机构指派的律师团队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有涵盖采购人业务范围的法律服务经验,具备为采购人提供招标内容范围内的法律服务能力。
三、评选文件的获取
1.评选文件的获取时间(即报名时间):(略)
2.评选文件的获取方式:(略)
3.公告期限:(略)
4.评选文件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略)
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略)
3.参选文件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参选文件,采购执行部门恕不接收。本次采购允许接收邮寄的参选文件,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收。请使用顺丰快递,因参选文件只送到门卫或快递公司不能按时送达到采购科办公室,后果一律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邮寄地址:(略)
六、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七、公告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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