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经海盐县人民政府审核,海盐县通元镇滕泾股份经济合作社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宗地编码) | 土地位置 | 出让 面积 (㎡) | 用途 | 产业准入要求 |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总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略)-(略)号 | 通元镇滕泾村,西至澉武线、北至空地 | (略) | 一类工业用地(标准厂房) | 农副食品加工业-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 1.5≤容积率≤2.2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1 |
其他指标要求:
投资强度≥(略)万元/亩;
达产后亩均税收:(略)
能耗标准:(略)
环境标准:(略)
二、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被列入海盐县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点:(略)
四、出让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可于(略)年9月2日至9月(略)日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略)年9月(略)日(略):(略)
(二)拍卖开始时间:(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
(一)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办理证书网址:(略)
(二)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竞买人须使用谷歌浏览器、(略)极速浏览器、IE浏览器(IE(略).0及以上)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因浏览器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应避免在网上交易限时竞价倒计时截止时点前的最后1分钟内进行竞买报价,避免因网络延迟造成系统无法接受报价导致报价无效。出让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盘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网上交易活动不冻结;
(五)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到模拟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模拟演练,熟悉网上交易的操作程序、方法。由于操作不熟练引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
联系人(出让人):(略)
海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盐县通元镇滕泾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