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就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方式:(略)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服务要求 |
1 | 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一期)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 1 | 项 | 4.(略)万元 | 选取一家单位,对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基地(一期)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3.有良好的业绩和社会信誉,近3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无信用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五、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密封保存,一式3份,投标人的联系方式请在封面空白处标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供应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4.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一);
5.类似服务业绩表(自(略)年1月1日起至今合同复印件);
6.服务承诺(格式自拟)7.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格式自拟)8.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9.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自拟)
(略).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址:(略)
八、采购时间:(略)
九、采购地址:(略)
十、评审方法:(略)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发布)采购文件之日。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十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夏老师,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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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略)
附件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