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项目(标准地)挂牌出让公告
青自然资挂告〔(略)〕(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川县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制度>的通知》(青川府函〔(略)〕(略)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经青川县人民政府批准,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绿地率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1 | 青川县中心城区竹园片区ZI-(略)-(略)地块 | 青川县竹园镇经济开发区 | (略).(略)平方米(约(略).(略)亩)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 | ≥1.0 | ≥(略)%且≤(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5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上述宗地均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青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川县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制度>的通知》(青川府函〔(略)〕(略)号)要求执行。
2、所有宗地主干指标:(略)
二、竞买资质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申请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违背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三、特别说明:(略)
四、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8月7日9:(略)
六、申请人可于(略)年8月7日9:(略)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竞买条件的,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将在(略)年8月(略)日(略):(略)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二号);挂牌活动时间(略)年8月(略)日9:(略)
八、媒体及公告网址:(略)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及保证金交纳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略)
银行帐号:(略)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略)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