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仓库及门前空坪挂牌出租项目
一、项目编号:(略)
二、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为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仓库及门前空坪,根据庆元县信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标的物概况如下。
标的物位于屏都镇菊水村,处宗地的南侧中段。房屋总层数为一层,砖木结构,铝合金窗户,建于(略)年代(现已翻新),出租面积约为(略)平方米(其中一层仓库出租面积为(略)平方米,空坪为(略)平方米)。装修概况:(略)
标的物具体情况竞价人可自行踏勘,其他详情参见评估报告。
三、租赁条件:(略)
四、租赁要求:
租赁期限一年。
五、租赁起始报价:(略)
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略)
竞价起止时间:(略)
七、报名事项:
1、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个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竞价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庆元县国有产权交易挂牌项目报名表》等传真((略)—(略))或送达庆元县行政审批大楼四楼(略)室(濛洲街(略)号)。
3、挂牌保证金:(略)
八、竞价方式:
网络延时竞价。本项目以起始价加价报价,加价幅度均为(略)元的整数倍数每次。同一竞价人可多次报价,结束时间采用延时方式,在竞价截止时间前2分钟内有人报价,系统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在新的截止时间2分钟内又有人报价的,系统又自动将截止时间延迟2分钟,如此反复,直至无人报价为止。
本项目无保留价,竞价截止时,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竞价其他事项详见(附件《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请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九、成交确认及其他事项:
1、竞价结束后,成交人3个工作日到县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在7日内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出让单位协助其办理,违约者将没收保证金。
2、竞价活动在网络上进行,等同于现实竞价活动,均受相关法律法规约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3、竞价人一旦报名缴费,表示同意以起始价成交。若该项目仅有一人参与报名,可由出让方、报名者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方直接线下确认起始价成交,报名者明示反悔的,没收保证金;若有多名竞价人报名,但均未及时完成网络报价,本着公平原则,该项目重新处置。
4、成交人的保证金不可转抵资产转让成交款,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由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申请函,中心在收到退还申请函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未竞得者在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十、联系人:
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林 璐:(略)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禹:(略)
庆元县永青国有林场
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8月(略)日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