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大坑口香菇(共富)产业园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略)
一、庆元县大坑口香菇(共富)产业园项目已经庆元县农业农村局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业主为:庆元县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庆元县绿庆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飞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二、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和《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三、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约(略)亩,其中划拨存量建设用地约(略)亩,建设立体养菌用房约(略)平方米,菌棒工厂约(略)平方米;流转土地面积约(略)亩,新增出菇房约(略)个,工业化菇房(略)个,配套建设菌光互补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约(略)mWp,实现菌棒自动化生产,控温培、出菇的“全程工厂化生产模式”。
本项目总投资约(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不含菌棒工厂生产设备)约(略)万元。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共为一个标段。
设计范围:(略)
招标内容:(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1.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1.2同时具有①②资质:
①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负责人:(略)
光伏负责人:(略)
(三)本项目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且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略)年9月4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略)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略)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八、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略)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3.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友情提示:(略)
7.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略)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行政监督部门电话:(略)
公告发出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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