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项目基本信息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三土告字〔(略)〕(略)号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三土告字〔(略)〕(略)号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门县亭旁镇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面积(㎡) | 出让 面积(㎡) | 出让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米) |
三门县亭旁镇工业园区B(略)地块 | 三门县亭旁镇 | (略) | (略)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 | 1.5-2.0 | (略) | (略) | (略) | (略) |
备注 | 1、竞买人申请竞买前,请下载出让相关资料,详细阅读出让须知、出让合同样本、用地履约协议等有关资料。 2、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设定的相关要求,受让人在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执行,如出现违约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详见《三门县工业项目用地履约协议》。 3、本宗地依现状条件出让,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三自资规设(略)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
该地块行业类别设置为“通用零部件制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竞地价 亩均税收 地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首轮限价(略)万元;亩均税收起始价(略).5万元/亩,最高限价(略).5万元/亩。
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略)天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须按规定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竞得人按规定收取,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
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三门县工业项目用地履约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略)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略)
2.报名时间:(略)
3.拍卖起始时间:(略)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2、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略)
3、咨询电话:
(1)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业务问题:(略)
规划业务问题:(略)
(2)系统网络技术咨询:(略)
咨询时间:(略)
特此公告。
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