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农村水系治理工程 已由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资〔(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略)-(略)-(略)-(略)-(略),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法人为龙泉市河湖管理站,招标人为龙泉市河湖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丽水中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龙泉市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工程—农村水系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护岸(堤防)1.(略)千米,新建护脚0.(略)千米,护岸加高1.(略)千米,新建人行桥1座,修建汀步5座,改建堰坝3座,滩地生态提升1.(略)万平方米,滨水巡查休息点提升2处(0.(略)万平方米),巡查步道5.(略)千米(亲水步道新建1.(略)千米、提升4.(略)千米,巡查道路提升0.(略)千米)等;建设地点位于梅溪、宝溪、住溪、雁川溪、大赛溪、八都溪、竹垟溪、安仁溪、道太溪、大石溪、南坑源。
2.2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农村水系治理工程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程招标控制价:(略).(略)元
2.4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略)
2.6.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略)%)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个;
(2)应以/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略)年9月(略)日9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略)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略)5年9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龙泉市贤良路(略)号西副楼4楼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参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连续近3个月(注:(略)
5.4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行政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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