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1办公区
空调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略)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略)年版)〉的通知》(川财规﹝(略)﹞9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第1办公区空调维保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项目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二段(略)号。
(三)项目名称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1办公区空调维保服务。
(四)项目内容
成交供应商应对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1办公区中央空调室外主机、中央空调室内天花机、中央空调室内风机盘管机、运行系统、DDC控制系统、中央空调通风管道、风口(送风口和回风口)等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具体内容、标准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采购年限及资金预算
本次服务采购期限3年,分年度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单位每年底对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续签次年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本次采购预算资金上限6万元/年。
(六)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报名供应商须达到3家,少于3家本次采购活动自动终止。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因履行合同义务不到位曾与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解除过空调维保服务协议的供应商报名。
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或维修空调或维修制冷设备等,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授权委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现场踏勘和磋商时间地点
(一)现场踏勘。符合条件的意向供应商可在(略)年7月9日前到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1办公区现场踏勘(上午8:(略)
(二)磋商时间和地点。本次竞争性磋商时间为(略)年7月9日9:(略)
五、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