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价公告
各项目参与单位:(略)
扬州宝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现就“宝胜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强电消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比价,欢迎贵单位参加比价。
一、项目参与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完成项目文件所规定的工作。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齐全,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含(略)万元)。
4.本次比价要求项目参与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略)
5.项目参与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专业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略)
6.项目参与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略)年6月至(略)年8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比价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7.项目参与人没有在招比价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8.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项目参与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项目参与人在近三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即(略)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额(略)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工程业绩(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不超过5项)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略)
①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②施工合同;③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④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比价的项目,可以提供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注:(略)
9.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比价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略).项目参与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比价文件要求。
(略).自 (略)年1月1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略).自 (略)年1月1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略).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价。
二、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三、竞价时间:(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全称:(略)
邮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