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萃寓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连云港高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江苏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代理本项目,现对该项目的经开萃寓配套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招标范围:(略)
2.4 设计服务期限:(略)
2.5 质量标准:(略)
2.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略)万元人民币,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废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略)
3.5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略)
3.6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略)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即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略)
3.8 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略)](略)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略)
3.(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时间:(略)
5.2 地点:(略)
5.3 售价:(略)
5.4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6.2 地点:(略)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