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苏中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绿色、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SZMTGZ-EPC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苏中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绿色、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以 皋江备((略))(略)号 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如皋苏中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如皋苏中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现有码头长度(略)米,共布置6个泊位。1#、2#泊位为1个(略)吨级多用途泊位和1个(略)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略)吨级船舶设计),采用满堂式连片布置,平台长(略)m,宽(略)m。3-6#泊位依次为4个(略)吨级件杂货码头,平台长(略)米,宽(略)米。码头面高程为5.2m((略)国家高程)。
本工程建安投资估算约(略)万元,改造提升内容如下:
1#泊位维持(略)吨级多用途泊位不变;将2#泊位,即(略)吨级多用途泊位改建为(略)吨级多用途泊位,用于集装箱和件杂货装卸;将3#~5#泊位,即3个(略)吨级件杂货泊位改建为3个(略)吨级通用泊位;将6#泊位,即1个(略)吨级件杂货泊位改建为1个(略)吨级散货泊位,用于矿建材装卸;改造变电站、转运站及钢结构廊道等,以满足主力船型靠泊作业和港区货物吞吐需求。本次改造不新增岸线,设计年通过能力提升至(略)万吨。各泊位功能改造提升对照表如下:
序号 | 现状 | 主尺度 | 改建内容 | 备注 |
1#泊位 | (略)吨级多用途泊位 | (略).5m | 维持等级、性质不变 | 同步对码头裂缝修复 |
2#泊位 | (略)吨级多用途泊位 | (略).5m | (略)吨级多用途泊位 |
3#泊位 | (略)吨级件杂货泊位 | (略)m | (略)吨级通用泊位 |
4#泊位 | (略)吨级件杂货泊位 | (略)m | (略)吨级通用泊位 |
5#泊位 | (略)吨级件杂货泊位 | (略)m | (略)吨级通用泊位 |
6#泊位 | (略)吨级件杂货泊位 | (略)m | (略)吨级散货泊位 |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按一个标段实施,即SZMTGZ-EPC标段。招标范围为如皋苏中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绿色、智能化改造提升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略)
(1)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及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设计文件的第三方设计审查、项目施工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如有)、设备技术规格书相关内容编制(如有)、专项咨询的配合工作、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和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工作;
(2)负责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全部设备、材料的采购与供货;
(3)负责本项目施工和建设期间的工程项目管理、系统调试、联合试运转、工程专项验收、工程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的维保等工作。
注:(略)
2.3工期要求:
项目总工期不超过(略)个月,具体开工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设计周期:(略)
(2)施工工期:(略)
(3)缺陷责任期:(略)
2.4其他要求:
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工可批复的投资估算额,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已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A、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B、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略)
②施工资质(同时具备A和B资质):
A、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略)
3.1.2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自(略)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一项1万吨级(或以上)码头新建(或改、扩建或提升)设计项目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为承担设计部分内容的)。
②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自(略)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额为(略)万元(或以上)的码头新建(或改、扩建或提升)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需为承担施工部分内容的);
注:(略)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略)
3.1.4其他人员要求:
a、设计负责人:(略)
b、施工负责人:(略)
注:
①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满足资格条件要求),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在岗项目【提供“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3.1.5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示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信用类别:(略)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的资质条件、信用等级均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⑤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略)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略)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略)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略)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行政监督:(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异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8.特别提醒
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并确保与“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内容一致。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略)〕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略)-(略)-(略)。
9.3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