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经济开发区七六西路1号商业广场1#-8#7-1-(略)招租(3年)
拍租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略)年8月(略)日(略)时在上饶市广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公开举行拍卖会,具体如下:
一、 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 | 用途 | 所在 楼层 | 证载建筑面积(㎡) | 起拍价 (元/首年) | 竞拍保证金(元) |
上饶市经济开发区七六西路1号商业广场1#-8#7-1-(略) | 商业 | 1F/(略)F | (略).(略) | (略).(略) | (略) |
注:(略)
二、拍卖方式:
一家报名协议成交,两家(两家以上)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
三、意向竞租人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2、标的成交后按现状交付,标的内如无供水、供电及其经营便利配备的其它设施如隔墙、阁楼、排水、排污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
3、租期3年,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应当提前7日缴付下一周期租金,标的自第二年开始每年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按3%递增,标的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及承租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保证金。若承租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的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取消承租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一个半月的成交租金并向上取整,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逾期一个月未缴纳租金,招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5、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如需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的,装修方案需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在承租期满后或因违约提前解除承租合同的,招租方对承租方装修等所有的投入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且所有权归招租方所有。
6、在承租期间,如有国家政策需要收回租赁权的或不可抗拒的影响,招租方有权解除承租合同;并退回承租方已交租金剩余租赁期租赁差价,招租方不承担除此之外的任何补偿责任(包括装修费用等)。
7、未尽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五、标的物展示:(略)
六、咨询电话:(略)
江西嘉德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