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县文峰山林场万华山分场林木资源转让
交易公告(第二次)
吉水县文峰山林场万华山分场林木资源转让项目定于(略)年9月9日上午9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举行网络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竞价标的及起始价(以下标的均设保留价)
1号标的:(略)
起始价:(略)
2号标的:(略)
起始价:(略)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略)
展示地点:(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六、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略)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略)
七、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四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本项目山场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面积为准。实际面积的增减不增减成交价款。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5.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为(略)年9月9日上午9时开始竞价,标的自由竞价时间均为(略)分钟,延时均为(略)秒,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竞价阶梯均为(略)元/次或其整数倍。
7.成交后注意事项:
(1)产权交易服务费:(略)
户名:(略)
账号:(略)
开户行:(略)
此账号为产权交易服务费账号非保证金账号。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略)】(略)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如下:(略)
(2)成交后,买受人按成交总价的1%向江西省鑫源拍卖有限公司支付竞买佣金;成交价款不含相关税费(国税、地税、交易费)、采脂力资费(含劳务税)及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
8.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竞买佣金。付清所有款项后,交易双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林木资源流转合同》。若买受人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签订《林木资源流转合同》,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会在公示期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林木资源流转合同》后,凭出让方出具保证金退还意见书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办理保证金退付。
(略).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对于本项目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略)
2.吉水县文峰山林场:(略)
万华山分场:(略)
3.江西省鑫源拍卖有限公司:(略)
4.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略)
江西省鑫源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
竞价须知
一、竞价标的的概况(均设保留价)
1号标的:(略)
起始价:(略)
2号标的:(略)
起始价:(略)
二、报名须知
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水分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略)
三、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出价最高且达到保留价者为买受人。
四、竞买人(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
1.提醒竞买人注意:(略)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向江西省鑫源拍卖有限公司缴纳成交款1%的竞买佣金。
竞买佣金缴入以下账户: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3.本次竞价成交款不含相关税费(国税、地税、交易费)、采伐力资费(含劳务税)及各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买受人须在县林业局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上山从事采伐作业,否则视为无证采伐。
4.买受人应按采伐证规定的界址、面积、采伐指标、采伐时效、采伐方式等进行合法生产,委托方确保采伐证四址界线内山场属于委托方所有,该界址内发生的产权纠纷由委托方负责处理。买受人如发生越界盗伐、滥伐等违法行为,委托方将对买受人处以罚款,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委托方不承担法律责任。造成委托方承担民事连带责任的,买受人应赔偿委托方所受损的经济损失。严禁采伐标的物内所有珍贵树种,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自竞价成交之日起,该竞价山场的活立木经营管理权为买受人,活立木的毁损、偷盗、防火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6.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拒付成交款,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将拍卖标的再次拍卖,原买受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原买受人应向本公司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成交价不到原成交价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
7.特别提示:
本次拍卖山场仅对杉木、阔叶树、毛竹进行调查评估拍卖,松类等其他树种未作调查评估,不在拍卖范围内,不得采伐。林场包修主路至标的小班界线。
8.若因买受人在本次交易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而引起的纠纷或诉讼一切后果自负,与中介机构和鉴证方无关。
五、其他事项
1.本《竞买须知》、《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各类相关合同文本都具有法律效力。
2.本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江西省森林转让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江西省鑫源拍卖有限公司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