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电梯年度维保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略)
采购项目概况及要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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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照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只能提出一个确定价格,我校不接受任何选择价格。
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
4.投标人填写投标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必须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姓名、日期,将投标书密封。密封袋外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投标日期并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规格、供货响应时间等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六、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进行。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七、招标程序
1. 报名及资质审核:(略)
(1)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证照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 递交投标书:(略)
3. 开标和评标:(略)
4. 评标结束并确定中标后,招标单位无须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解释原因,也不退还投标文件。
5. 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待招标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签订订货合同后,其它投标文件自然失效。
八、开标、评标及定标
1.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开标、评标。
2.中标条件:(略)
九、中标单位责任
1.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配合我校完成合同的签订事宜。
2.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相关信息。
十、招标信用要求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近三年在本校或其他单位有严重不良记录者;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十一、联系方式
苏州建设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