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镇自然资挂((略))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等法律、法规,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J(略)地块等2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镇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略))(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交易,不接受现场书面、电话、传真、邮件、口头等方式申请。
竞买人在提出申请前,应当于(略)年8月(略)日至9月(略)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CA证书后方能参加网上申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本次出让规划指标要求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执行。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条件等技术文件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开发建设。(详见附表和出让文件)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略)-(略))《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略)〕(略)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略)〕(略)号)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三、竞买人的资格及报名要求
本次土地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买资格。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略)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申请书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全资)、成立时间等内容。否则,竞得后不得申请变更土地受让人。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土地出让事项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 间 | 地 点 | 承办部门 |
1 | 公告 | (略)年8月(略)日 | 中国土地市场网、江苏土地市场网、《镇江日报》、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 下载资料、 报名 | (略)年8月(略)日至9月(略)日下午4:(略)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资审、 缴纳保证金 | (略)年8月(略)日至9月(略)日下午4:(略) |
4 | 挂牌时间 | (略)年9月5日至9月(略)日上午9 :(略) |
5 | 签订《成交确认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 | (略)年9月(略)日下午5:(略) |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会议室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证处 |
6 | 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 (略)年9月(略)日下午2:(略) |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室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证处 |
7 | 首期出让金交付时间 | (略)年(略)月(略)日前 |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室、(略)室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注:(略)
2. 交易服务费:(略)
五、网上限时竞价时间
地块编号 | 网上限时竞价时间 |
((略)-2-1-2)J(略) | (略)年9月(略)日上午9:(略) |
((略)-2-1-3)R(略) | (略)年9月(略)日上午9:(略) |
六、其他要求
1. 在受让人按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履行受让宗地交付手续;提前缴清的,可以提前交付土地并办理土地手续。受让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延期付款超过(略)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土地出让金,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2. 住宅套型建筑面积比例执行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规定,不得建设国家管控的别墅类住宅。
3.R(略)枣林路以西地块内建(构)筑物予以规划保留,保留建(构)筑物作价(略).(略)万元。保留建(构)筑物价款不包含在土地价款中,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以(略).(略)万元收购地块保留建(构)筑物。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负责地块及建(构)筑物的安全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申请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和消防验收等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地块内建筑物不允许分割转让和销售。
4. 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实地踏勘。
七、其他事项
地块前期整理主体承诺R(略)地块在土地成交后、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时间前,完成地面保留建筑物的清租,如果未能完成,同意以该地块土地出让价款为基数,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时点对应的一年期LPR的3倍,按照实际延迟天数支付违约金,对土地受让人予以补偿,直至土地及地面保留建筑物达到交付条件为止。
八、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上述宗地拟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不动产登记,土地登记机关将不另行通知。
九 、本公告内容如与出让文件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交易由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报名联系方式
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七楼(略)室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略)
张先生,(略)-(略)
本次出让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和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略)
http:(略)
特此公告。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