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相关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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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工业用地
((略)年宁浦工第(略)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略)号)及《南京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浦口区政府批准,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对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略)
一、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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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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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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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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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总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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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出让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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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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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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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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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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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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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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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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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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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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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用
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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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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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浦口(略)GY(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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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琥珀路以北、电力路以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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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永宁街道,东至规划工业用地,西至现状工业用地,南至现状琥珀路,北至规划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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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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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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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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阀门和旋塞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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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式阻火呼吸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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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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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ar≤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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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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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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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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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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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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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浦口(略)GY(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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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琥珀路以南、宁业路以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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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永宁街道,东至规划宁业路,西至规划工业用地,南至规划工业用地,北至现状琥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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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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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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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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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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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粉流掣无动力自清库智能放卸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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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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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ar≤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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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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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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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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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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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价格
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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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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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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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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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浦口(略)GY(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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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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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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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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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浦口(略)GY(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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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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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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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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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条件
(一)NO.浦口(略)GY(略):(略)
1.竞买人须符合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的产业要求。
2.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开发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开发区(或委托永宁街道)全程监管。
3.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区城建局出具的意见为准。
4. 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永宁街道书面同意。转让后,受转让方仍须继续履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中各项义务。
5.该地块土地出让年限(略)年,自地块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二)NO.浦口(略)GY(略):(略)
1.竞买人须符合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的产业要求。
2.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开发区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接受开发区(或委托永宁街道)全程监管。
3.地块预制装配率的要求以区城建局出具的意见为准。
4.该地块土地及地表、地上、地下所建房屋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取得永宁街道书面同意。转让后,受转让方仍须继续履行《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中各项义务。
5.该地块土地出让年限(略)年,自地块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四、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略)
五、竞买要求
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略)%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报名时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受让人不影响包括土地价款支付等合同条款的履行。
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竞价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略)年9月5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略)号2号楼(略)室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人请于(略)年9月(略)日至(略)年(略)月4日(略):(略)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略)年(略)月9日上午(略):(略)
(略)年(略)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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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浦口(略)GY(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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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浦口(略)GY(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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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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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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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略)年(略)月4日(略):(略)
八、成交手续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浦口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公开出让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九、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浦口区土地交易所具体承办。
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
(略)年9月5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地址:(略)
网站:(略)http:(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网(http:(略))
江苏土地市场网(http:(略))
南京土地市场网(http:(略))
联系电话:(略)
业务咨询电话:(略)
财务咨询电话:(略)
南京市浦口公证处法律咨询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