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安罗溪水库工程涉及的文物保护勘查设计及相关专题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华安罗溪水库工程涉及的文物保护勘查设计及相关专题;
1.2项目地点:(略)
1.3招标类型:(略)
1.4项目概况和工作内容:(略)
1.4.1项目概况
罗溪水库位于华安县新圩镇新圩村,主要由拦河坝、引水发电系统、发电厂房等建筑物组成。根据初步方案,水库正常蓄水位(略)米,总库容0.9亿立方米,总投资约(略)亿元。
(略)年2月,厦门大学历史系和漳州市文物保护中心编制了《华安罗溪水库建设工程项目文物调查与考古勘探报告》。罗溪水库工程淹没范围内涉及金山大桥、金山铁厂2处文物(属于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略)
(略)年7月,福建省考古研究院完成罗溪水库工程新增用地范围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水库淹没范围内新增了仙溪追德堂1处文物(属于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位于金山大桥右岸上游0.9公里,为清代风格坛庙祠堂类古建筑,占地面积约(略)平方米,场地高程约(略)米。
(略)年2月,福建省文物局出具《关于华安罗溪水库工程项目用地范围文物保护意见的函》(闽文物函〔(略)〕(略)号),需对罗溪水库淹没范围内涉及的金山铁厂和金山大桥实施原址保护,并对邻近淹没范围的桔子园石刻和种玉楼明确保护措施,避免对文物本体造成影响。新增的仙溪追德堂文物目前尚未取得主管部门保护意见。
1.4.2 工作范围
罗溪水库淹没范围内所涉及的金山大桥、金山铁厂、仙溪追德堂3处文物,以及邻近淹没范围涉及的桔子园石刻、种玉楼2处文物。
1.4.3 工作内容
因罗溪水库工程任务为供水为主、兼顾发电,为减少对水库供水水质影响,金山铁厂、仙溪追德堂2处文物开展迁移、原址保护方案论证,开展文物保护勘查设计及相关专题论证工作,并与相关的文物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最终确定的保护方式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金山大桥、桔子园石刻、种玉楼3处文物按照主管部门保护意见,开展文物保护勘查设计及相关专题论证工作。以上工作内容、深度和成果除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规程等要求外,还应满足有审批权限的文物主管部门批复或确认意见的有关要求,以及水利行业部门审查要求。同时,应协助委托方开展报批工作。
1.5服务周期
本合同签订之日至取得有审批权限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复或确认意见。同时,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略)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成果,初步成果应满足文物主管部门要求;相关成果提交时间应满足发包人发出正式通知的时间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从业范围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2.4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配备本项目人员及数量,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
2.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略)
2.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应于(略)年8月(略)日至(略)年8月(略)日到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新东路(略)号福建水利设计大厦(略)楼(略)办公室(地址)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应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盖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原件现场递交(邮寄)至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福新东路(略)号福建水利设计大厦(略)楼(略)办公室(地址)或将扫描件发送至fjsdy@qq.com邮箱。未及时提交以上材料的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
联系方式:(略)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管部门:(略)
监督电话:(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