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略)-(略)年旧车报废处置项目(第四次)比选公告
广州公交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受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委托,对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略)-(略)年旧车报废处置项目(第四次)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框架合同资格有效期(合同期限):(略)
(四)包组二、四、五分别确定一名成交人和一名成交备选人作为旧车报废处置回收商及备选回收商,在框架合同资格有效期(合同期限)内,根据比选文件要求对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相关下属及托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交通站场建设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如约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广州广交数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广州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广州二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交通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公交集团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公交集团创新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或其相关下属及托管单位)(以下简称“委托单位”)的旧车进行报废处置。
包组六确定不少于两名成交人作为旧车报废处置回收商资格库内的入围供应商,供应商取得入围资格后,有机会承接包组一至五《报废处置旧车清单》以外的旧车报废业务,但取得入围资格的供应商并不意味业务的获得(框架合同资格有效期内,具体每次业务发生,供应商的确定办法参阅比选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包组划分情况如下:(略)
比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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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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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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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旧车报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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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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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年旧车报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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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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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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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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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集团下属子公司(二巴、马会、番广、番公、南沙、花恒、佛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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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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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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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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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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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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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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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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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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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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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交、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小型客车、其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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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数量仅为计划内报废车数,委托单位及采购人不保证每批次的报废车数,具体由委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报废处置,按实结算(其中包组二预计有(略)辆车需优先进行二手车处置,如整车销售交易失败,则再进行处置),参选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如车辆所属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对公交车报废管理另有要求的,委托单位有权按其管理要求另行组织采购。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比选文件。
2.本项目分多个包组,参选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包组进行参选,包组为最小参选单位;所有包组包组可兼投兼中。(已在本项目(第三次)招标中获得标包一中标资格的参选人不影响本次包组二参选资格)
3.本项目包组二、四、五分别确定一名成交人和一名成交备选人。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备选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成交备选人分别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合同,由委托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具体旧车报废处置合同。采购人与成交备选人签订的框架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生效条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略)
(1)采购人与成交人就本项目签订的框架合同提前终止或成交人拒绝签订合同的;
(2)采购人向成交备选人送达合同生效通知;
(3)成交备选人履行合同能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备选人提交相关材料核实)。
4.在本项目包组二、四、五采购人与成交备选人签署的框架合同未生效前,采购人与成交备选人属于非业务合作关系,采购人不承诺就该项目与成交备选人发生任何业务及资金往来。
5.本项目成交人在成交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与成交人就本项目签署的合同终止:(略)
(1)成交人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2)成交人单方解除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政府指令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的;
(4)成交人与采购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
(5)达到其他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的。
6.本项目包组六确定不少于两名成交人作为旧车报废处置回收商资格库内的入围供应商。如委托单位所报废处置的旧车在包组一至五的《报废处置旧车清单》以外的,则采购人或委托单位可以在包组六的入围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最终供应商。(最终供应商的确定和相关要求参阅比选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二、参选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包组)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具有机动车回收报废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明(参选人应保证相关资质在资格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如发现参选人在资格有效期内存在资质失效或不满足国家关于车辆报废回收经营企业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三)具有从事车辆回收拆解工作的经验(须提供自(略)年1月1日至今(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一份的报废车辆回收合作协议)。
(四)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采购人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参选人未出现以下情形:(略)
(七)已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完成注册和登记,并获取了比选文件。
三、获取比选文件
(一)时间:(略)
(二)参选登记服务费:(略)
(三)获取方式:(略)
登录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在“我的待办”查找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公告进入招标大厅,在“应标”界面点击【有参与意向】;然后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作为附件发送(邮箱地址:(略)
1.《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详见比选公告附件),提供pdf格式盖章扫描件和可编的word格式文档;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作为参选主体时提供);
3.参选登记服务费缴纳凭证。
采购人登记参选人信息并开通权限后,参选人在招标大厅“投标”界面自行下载比选文件。
(四)缴纳参选登记服务费账号(转账时注明“参选人单位全称CF(略)ZFJ(略)-3参选登记服务费”):(略)
账户:(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四、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文件开启时间:(略)
(二)地点:(略)
注:(略)
五、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刊登媒体
信息发布网站:(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比选,请在参选登记及使用平台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地址:https:(略)
2.本项目为平台电子开启方式,参与本项目的参选人须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交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参选文件(正本)电子档。开启时,采购人将根据参选人上传PDF格式扫描件(盖章后)的参选文件(正本)电子档进行唱价。如平台上传的参选文件(正本)电子档无法正常打开的,则以参选人递交的U盘中的参选文件电子档进行唱价及评审。如上述两份电子档均无法正常打开的,按无效参选处理。
注:(略)
3.参选人须按本比选文件“第三章参选须知”《参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参选文件数量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参选文件可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现场递交 地址和邮寄地址:(略)
注:(略)
七、采购人及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电子邮箱:(略)
(二)公交集团信息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略)
比选公告附件:(略)
获取比选文件登记表
(请认真填写以下所有资料,并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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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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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比选
文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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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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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比选文件
单位全称
(注册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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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号
如未分包
无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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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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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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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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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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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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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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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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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比选文件
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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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
2.□ 其他资格证明复印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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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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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准确填写有效的邮箱地址,比选人将通过上述“电子邮箱”把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发送至获取比选文件单位并视为有效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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