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
注:(略)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略)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设计合同里程不低于(略)km的一级公路及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
注:(略) 2、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是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略)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及以上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略)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及以上单位;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略) 2、申请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等网站中查询有无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页截图。 3、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不足以证明其满足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在对其投标进行评审时将不予通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近五年((略)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一项设计合同里程不低于(略)km的一级公路及其以上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 |
注:(略) 2.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略)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缴费证明。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交通运输部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建设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 路线专业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路基、路面专业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桥涵专业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隧道专业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负责人 | 1人 | 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略) 2.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略)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缴费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