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略)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HZJY-1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注:(略)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HZJY-1 | 近3年具有5项餐饮(中式餐饮)经营业绩。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近3年”是指(略)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协议签订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HZJY-1 | 投标人(略)年、(略)年均盈利。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HZJY-1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略) 注:(略) | 4 | 投标保证金 | 1、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5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 6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7 | 投标报价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 8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9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略)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变更时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略) | (略)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3年独立承担过5项餐饮(中式餐饮)经营业绩。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近3年”是(略)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协议签订的时间为准; (4)业绩数量以合同个数计。 注:(略) | (略)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略)年、(略)年均盈利;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财务状况表”; (3)证明材料应附:(略) 注:(略) | (略)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略)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6)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同一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略) | 履约期限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履约期限或填报的履约期限不符合“合作经营期限:(略) | (略) | 质量目标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质量目标或填报的质量目标低于“达到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 (略)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的首年年保底收益额投标报价低于首年年保底收益额最低投标限价; (2)投标人的5年保底收益额总额投标报价低于5年保底收益额总额最低投标限价。 | (略)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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