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周宁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承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项目编号:(略)
2、竞价标的
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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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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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挂牌租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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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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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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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狮城镇南街3号二层三年租赁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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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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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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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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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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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标的租赁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人民币:(略)
3、租赁期限:(略)
4、租金支付方式:(略)
5、租金递增方式:(略)
6、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略)
7、合同履约保证金:(略)
8、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交易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从竞价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否则竞价无效;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价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略)交易保证金”。
二、对承租方的基本要求及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3、合理使用所承租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商铺装修时,不得改变原房屋建筑结构。
4、合同终止(含提前解除答同)当时,承租方应将租赁标的、资产、设备及附属设施完整地交付给出租方,并将承租方租赁期间的附和装修物无偿转移给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租赁标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方使用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其他交易条件以出租方及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
三、交易方式:(略)
意向竞价方自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网站:(略)
四、公告时间:(略)
五、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略)
六、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略)
七、意向竞价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价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注:(略)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价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意向竞价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可成为竞价人进入竞价大厅竞价。
八、澄清、修改疑议文件时限:
意向竞价人对《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疑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确需修改或补充的,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九、联系人:
咨询电话:(略)
地点:(略)